大概 8 月的時候才對家裡的電腦動了「手術」,換了機箱、火牛(變壓器),只花五、六百元,總算讓電腦回復正常運作。差不多同期買的另一台電腦,是廠機 Dell Dimension 9100,好像 2005 還是 2006 年買的吧?最近幾個月機箱風扇也是常有異響,直到近日甚至開不了機;剛好老公想換一部性能比較好的電腦,也想用 Mac,於是很自然就想買 iMac 了。本來打算買 21″ 的,但朋友建議說既然預算已近萬元,不如再多付些錢,買最高配備的型號比較划算,於是,27″ iMac 就這樣帶回家裡去。
▲ 打開盛載鍵盤的包裝盒,看到說明書封面上「 Everything Mac 」的字句,會心一笑。近幾年間好像真的買了許多 Mac 產品。
▲ 本來還擔心電腦桌不夠寬闊,現在看起來剛剛好。此刻想到,如果我買了 21″ 準㑹後悔。
▲ 套裝包括 Magic Mouse,操作觸感真的很舒適,難怪那麼多人要買。
▲ 讚嘆 Magic Mouse 感應面設計的奇妙之餘,也到系統設定啟動滑鼠右鍵選項。
▲ 因為電腦桌擺放位置的限制,總是要拉出 iMac 才能在機背插進 USB 連接線,有點不便。翻找到以前拿回家丟在一旁的贈品,大派用場。沒想到,接上電源後,這小紅傘 USB 分線器還㑹亮起不同色彩的燈光呢!Surprise!
▲ 用上 Intel Core i5 四核心處理器果然不同凡響,用 Photoshop 開啟 15 幅 5MB 的 JPEG 相片,按著 Shift 鍵同步平移、放大、縮小,絲毫沒有延遲。
Mac OS 很易用,而且 iMac 功能真的很強大,用得開心!